下届大选若更多州属由伊党掌权 颜炳寿:或将落实伊斯兰刑事法
马华副总会长颜炳寿文告(5-11-2012)
下届大选若更多州属由伊党掌权
颜炳寿:或将落实伊斯兰刑事法
(吉隆坡5日讯)马华副总会长颜炳寿强调,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已公开声明,一旦民联执政,各州属拥有自主权,决定是否落实伊斯兰刑事法。
这也意味着,如果更多国阵执政的州属落入民联手中,并且是由伊斯兰党出任州务大臣的话,伊斯兰刑事法将很有可能在下届大选之后获得落实。
颜炳寿在昨日出席“伊斯兰刑事法:非穆斯林的疑虑”中文论坛时就下届大选是否可能发生修宪落实伊刑法指出,自从我国独立以来,历届首相都从来没有尝试落实伊斯兰刑事法,所以相信下届大选也不会发生。
“不过,若有更多的州属落入民联手中的话,争取执行伊斯兰刑事法的力度也将随之加强。”
他说,自308之后,民联在执政或主导的州属宣扬伊斯兰刑事法的“力度”是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来得大,非穆斯林尚且感受得到,更何况是必须面对穆斯林社会的首相和巫统领袖。
“伊斯兰党一直在质问巫统为何不能落实断肢法,并指责巫统已乖离伊斯兰教义,为了政权受到马华、民政及国大党的牵制,这些都令巫统领袖在面对穆斯林社会时倍感压力。”
他认为,若说中央修宪落实伊斯兰刑事法不可能发生的话,308之后就已经有两名巫统副部长公开表明,伊刑法值得探讨,这可能源自族群和宗教的压力。
他指出,就连穆斯林社会对伊斯兰刑事法都有不同的看法,非穆斯林又是基于什么理由去相信断肢法对非穆斯林没有影响呢?
他强调,联邦宪法是建立在多元世俗体制的基础上,一旦推行伊刑法,我们将走向人治而非法治之路,进而走上像伊朗那样的不归路,摧毁先贤辛苦建立起来的多元社会结构,重写社会契约。
November 6, 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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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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